事件:据新华社消息,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,新疆
体育局政策法规宣教处和新疆登山运动管理中心正在起草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户外运动管理条例(草案)》,该条例今年有望出台,很可能成为我国第一个专门的户外运动管理法规。 追踪:被誉为“户外运动天堂”的新疆自然条件得天独厚,是全国户外运动发展较早、较快的地区之一。 据悉,仅在新疆当地群众中,经常参加户外活动的就有20多万人。近两年来,更有越来越多的国内外游客来到新疆,进行户外探险活动。户外运动火了,问题自然就冒出来了。较之一般的游山玩水,户外“特种旅游”因其本身就带有一定的探险意味,因此危险性随之增大。
据了解,随着户外运动升温,各种因不规范管理造成的危险也频频发生。如2006年“五一”黄金周期间,31人在天山车师古道迷路;随后的“十一”黄金周,4名探险者在夏特古特遇险,当地政府出动几百人搜救;2007年,6名俄罗斯人在玉龙喀什河漂流遇险,仅两人获救……一系列事件为户外运动管理敲响了警钟。
新疆登山运动管理中心主任南国桓表示,户外运动本身就具有一定的风险性,再加上领队水平良莠不齐,问题频发,户外运动陷入“不出事自己受益,出了事政府买单”的怪圈,尽早规范和管理新疆的户外运动已迫在眉睫。
据悉,该条例的起草早在去年年底就已开始,如今已几易其稿,被列入新疆今年的立法计划中。在起草条例的同时,新疆登山运动管理中心还开设了领队培训班并进行考核,今年3月初,首批48人获取了新疆户外运动领队资格证书。
点评:近两年,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,走向户外追求健康已成为人们的共识,越来越多的人加入了“驴友”的队伍。户外运动以其精彩、刺激,深受年轻人的青睐,拥趸者众。但同样地,正是因为其冒险性、刺激性,户外也同样存在着许多危险。这种危险有来自大自然的挑战,也有人为的组织管理不善,或是户外运动者自身的“轻敌”。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户外运动管理条例(草案)》的呼之欲出,应该说是一件好事。它将对户外运动进行科学的规范与管理,从一定程度上来讲是减少了危险发生的几率。
“早就该为户外运动定出规范了,”在新疆颇有名气的户外运动网站“小羊军团”负责人小羊说,“如果问题频发,新疆的户外运动就没法走得更远。”
的确,要想让一个项目能长期地、规范地、健康地发展,法律、法规的规范是必不可少的,尤其是对于像户外运动这样的带有一定程度的危险性的项目来说。几年来,一个个触目惊心的案例已足够发出警示:户外运动安全不得忽视,户外运动管理不得放松。
有的人认为,法规规范可能是一种限制,会限制一项运动的发展。但事实上,记者认为,制定管理条例不是为了约束户外运动的发展,而是为了户外运动开展得更好,让户外运动参与者更有安全感。